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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来华后的有关注册手续? 
 发布日期:2007-10-26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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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到和注册

  被录取的学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入学日期前往学校报到,并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直接向有关学校请假。未经学校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同时,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也自动取消。

  (二)健康认证和居留登记

  1.健康认证: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奖学金生,来华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化验单到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健康认证,《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不合格者将被要求重新进行体检。拒不接受体检或经体检被查出患有中国法律规定不得入境的疾病者,将被限令离境回国。体检及回国的有关费用自理。

  2.居留登记:奖学金生通过体检认证后,须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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