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3-00004 分          类: 政府文件 旅游、服务业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3-01-11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雨花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风景名胜区 保护 景区
文          号: 苏政复〔2003〕5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雨花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3〕5号

 

  省政府关于雨花台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南京市雨花台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宁政发〔2002〕280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雨花台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划定的景区及保护区范围。同意规划所确定的风景名胜区性质、指导思想及总体布局。

  二、雨花台风景名胜区是南京主城南部生态构架的主体,以革命纪念、雨花文化、六朝遗韵为特色,集爱国主义教育、观光、休闲、生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省级风景名胜区。你市要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保护好景区内的山林及植被,特别要加强对景区周边山体的保护,逐步纳入风景名胜区管理范围。

  三、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以科学、合理、有效地保护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在景区建设过程中,要充分挖掘雨花文化、六朝文化的丰富内涵,形成地方特色。

 

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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