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3-00123 | 分 类: |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3-10-17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天宁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03〕99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调整常州市天宁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03〕99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天宁区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天宁区雕庄乡等乡行政区划的请示》(常政发[2003]211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雕庄乡,以其原辖区域设立雕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管理7个村委会。
二、同意撤销青龙乡,以其原辖区域设立青龙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管理15个村委会。
三、同意撤销茶山乡,以其原辖区域设立茶山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管理9个村委会。
四、同意撤销红梅乡,以其原辖区域设立红梅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管理9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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