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3-00232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其他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03-11-04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办发〔2003〕111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3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03〕111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制定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11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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