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3-00131 分          类: 政府文件 机关事务 决定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3-11-07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命名第五批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决定 主   题   词: 企业 守信 信用
文          号: 苏政发〔2003〕119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命名第五批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决定
时          效:
  
  苏政发〔2003〕119号
  
省政府关于命名第五批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广大企业积极参与以诚信为主题的“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涌现出一大批重约守信、守法经营、管理规范、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优秀企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鼓励企业加强信用管理,省政府决定命名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62家企业为江苏省第五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希望被命名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以信誉开拓市场,以诚信赢得客户,为全省企业起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省各类企业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创建活动,努力提高信用责任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加快企业自身发展,为加快建设“诚信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江苏省第五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3〕11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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