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3-00141 分          类: 政府文件 水利、水务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3-12-17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永恒钢铁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主   题   词: 码头
文          号: 苏政复〔2003〕112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张家港永恒钢铁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3〕112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

  永恒钢铁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张家港永恒钢铁码头对外开放的请示》(苏府呈〔2003〕15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张家港永恒钢铁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码头有关经营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尽快落实查验单位提出的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的意见。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使对外开放各项工作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11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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