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3-00141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水利、水务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3-12-17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永恒钢铁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 主 题 词: | 码头 |
文 号: | 苏政复〔2003〕112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同意张家港永恒钢铁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03〕112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
永恒钢铁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张家港永恒钢铁码头对外开放的请示》(苏府呈〔2003〕15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张家港永恒钢铁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码头有关经营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尽快落实查验单位提出的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的意见。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使对外开放各项工作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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