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3-00143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公路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3-12-18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延长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收费经营期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03〕115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同意延长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收费经营期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03〕115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延长沪宁高速公路
江苏段收费经营期的批复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新核定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收费经营期的请示》(苏交控股〔2003〕5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延长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收费经营期,延长期限暂按5年计算(即2027年6月27日至2032年6月26日);
二、希你公司组织办理有关事宜,切实做好收费经营期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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