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3-00143 分          类: 政府文件 公路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3-12-18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延长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收费经营期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03〕115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延长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收费经营期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3〕115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延长沪宁高速公路

  江苏段收费经营期的批复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新核定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收费经营期的请示》(苏交控股〔2003〕5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延长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收费经营期,延长期限暂按5年计算(即2027年6月27日至2032年6月26日);

  二、希你公司组织办理有关事宜,切实做好收费经营期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11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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