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3-00151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3-12-28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调整张家港市乐余镇南丰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03〕118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调整张家港市乐余镇南丰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3〕118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张家港市乐余镇

  南丰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张家港市南丰等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苏府呈〔2003〕259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张家港市乐余镇的东华、东胜、东红3个村划归南丰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南丰镇行政区域面积45.3平方公里,人口4.66万人,辖1个社区居委会、21个村委会; 乐余镇行政区域面积124.4平方公里,人口9.75万人,辖3个社区居委会、33个村委会。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11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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