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3-00021 分          类: 政府文件 旅游、服务业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3-03-13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九龙口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风景名胜区 规划 管理 保护
文          号: 苏政复〔2003〕27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九龙口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3〕27号

 

  省政府关于九龙口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提请批准九龙口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盐政发〔2003〕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九龙口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所划定的景区及保护区范围。同意规划确定的风景名胜区性质、指导思想及总体布局。

  二、九龙口风景名胜区是以九水交汇、湿地生态景观为特色,融湿地保护、观光度假、科普教育于一体的自然风景名胜区。你市要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水资源和湿地生态景观。

  三、在总体规划基础上,要进一步编制风景名胜区景区详细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对风景名胜区进行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

  四、按照《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制定有关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的规定,依法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统一管理。

 

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2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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