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4-00073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4-01-20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主   题   词: 盐城市
文          号: 苏政发〔2004〕9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时          效:

  

  苏政发〔2004〕9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对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撤销盐都县,设立盐城市盐都区,以原盐都县潘黄、大纵湖、北龙港、楼王、学富、义丰、尚庄、葛武、北蒋、秦南、龙冈、郭猛、大冈13个镇的行政区域为盐都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潘黄镇。

  二、盐城市城区更名为盐城市亭湖区。亭湖区辖原盐城市城区以及原盐都县的便仓、伍佑、步凤3个镇。区人民政府驻人民中路。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盐城市自行解决。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4〕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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