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4-00060 分          类: 政府文件 机关事务 决定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4-01-03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主   题   词: 公务员 人民满意 工作 全省 人民
文          号: 苏政发〔2004〕1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时          效:

  

  苏政发〔2004〕1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务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执政为民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开拓创新,勤政廉政,扎实工作,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公务员和团结一心、开拓进取的公务员集体。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务员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新时期国家行政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省政府决定,授予王家福等19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锁金村办事处等15个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勤奋工作,再创佳绩。全省广大公务员和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向“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学习,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执政为民,勤奋工作,为推进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名单

        2. 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名单

 

二○○四年一月三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4〕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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