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4-00045 分          类: 政府文件 公路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4-10-23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宿迁洋青公路324省道宿沭一级公路设置收费站和沭阳新沂河大桥收费站迁移的批复 主   题   词: 收费站 公路 同意 设置 省道
文          号: 苏政复〔2004〕100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宿迁洋青公路324省道宿沭一级公路设置收费站和沭阳新沂河大桥收费站迁移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4〕100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宿迁洋青公路324省道

  宿沭一级公路设置收费站和沭阳

  新沂河大桥收费站迁移的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置省道232线公路收费站的请示》(宿政发〔2001〕204号)、《关于沭阳县新沂河大桥收费站站址迁移的请示》(宿政发〔2003〕87号)和《关于在324省道宿沭一级公路设置收费站的请示》(宿政发〔2004〕7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置洋青公路车门收费站。

  二、为减少对城区经济、交通的干扰,同意将沭阳新沂河大桥收费站向北迁移2.5公里至沭阳扎下处。

  三、同意在324省道宿沭一级公路建成并符合收费条件后,设置宿沭公路收费站。同意将老324省道沭阳收费站西移18公里,纳入宿沭一级公路宿沭公路收费站,实行一站两点统一管理。

  四、收费站开征时间、管理办法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五、你市要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管理正常进行。

 

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4〕10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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