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4-00091 分          类: 政府文件 机关事务 决定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4-03-28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清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主   题   词: 先进 全省
文          号: 苏政发〔2004〕38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表彰全省清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          效:

  

  苏政发〔2004〕38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

  清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清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清房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无锡市等50个先进集体、单捍政等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清房成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创新,加强干部职工住房方面制度建设和管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快实现全省“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省清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4〕3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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