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4-00091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机关事务 决定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4-03-28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清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主 题 词: | 先进 全省 |
文 号: | 苏政发〔2004〕38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表彰全省清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
时 效: |
苏政发〔2004〕38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
清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清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清房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无锡市等50个先进集体、单捍政等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清房成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创新,加强干部职工住房方面制度建设和管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快实现全省“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省清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4〕3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