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4-00103 分          类: 政府文件 食品药品监管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04-05-12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2004年江苏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办发〔2004〕41号
内 容 概 述: 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2004年江苏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04〕41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

  2004年江苏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农林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粮食局、省海洋渔业局、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江苏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4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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