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4-00154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财政 通知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 文 日 期: | 2004-05-26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办发〔2004〕48号 | ||
内 容 概 述: | 转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22〕9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苏政办发〔2004〕48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4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