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4-00108 分          类: 政府文件 人才工作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4-05-28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追授杨松林同志“平安卫士”荣誉称号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04〕50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追授杨松林同志“平安卫士”荣誉称号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4〕50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追授杨松林同志

  “平安卫士”荣誉称号的批复

 

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追授杨松林同志“平安卫士”荣誉称号的请示》(苏公厅〔2004〕24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杨松林同志参加公安工作13年来,坚持公正执法、真诚为民、疾恶如仇、一身正气。他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用鲜血和生命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实践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誓言,为“平安江苏”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鉴于杨松林同志的突出事迹和生前一贯表现,根据国家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同意追授杨松林同志“平安卫士”荣誉称号,以彰显英雄精神,激励全省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投入到当前建设“平安江苏”、服务“两个率先”活动中来。

  请你厅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4〕5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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