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4-00108 | 分 类: | 政府文件 人才工作 批复 |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4-05-28 00:00:00 |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追授杨松林同志“平安卫士”荣誉称号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 文 号: | 苏政复〔2004〕50号 |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同意追授杨松林同志“平安卫士”荣誉称号的批复 | ||
| 时 效: |

苏政复〔2004〕50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追授杨松林同志
“平安卫士”荣誉称号的批复
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追授杨松林同志“平安卫士”荣誉称号的请示》(苏公厅〔2004〕24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杨松林同志参加公安工作13年来,坚持公正执法、真诚为民、疾恶如仇、一身正气。他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用鲜血和生命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实践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誓言,为“平安江苏”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鉴于杨松林同志的突出事迹和生前一贯表现,根据国家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同意追授杨松林同志“平安卫士”荣誉称号,以彰显英雄精神,激励全省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投入到当前建设“平安江苏”、服务“两个率先”活动中来。
请你厅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4〕5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