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4-00003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公路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4-06-23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徐淮公路宿迁泗阳两收费站移址并调整收费方式的批复 | 主 题 词: | 收费 宿迁 泗阳 同意 调整 |
文 号: | 苏政复〔2004〕59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同意徐淮公路宿迁泗阳两收费站移址并调整收费方式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04〕59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徐淮公路
宿迁泗阳两收费站移址并调整
收费方式的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徐淮公路泗阳收费站站址迁移的请示》(宿政发〔2003〕31号)和《关于调整徐淮公路宿迁收费站站址的请示》(宿政发〔2003〕3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由于泗阳城区的建设发展以及泗阳三号桥的建成,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同意徐淮公路泗阳收费站东移6.5公里至泗阳来安镇。
二、由于宿迁城区的扩展和路网的完善,同意调整宿迁收费站收费方式。同意撤销西点,南点东移6公里至蔡庄境内,实行双向收费;保留东点,实行双向收费。根据收费站清理整顿工作的要求,撤除205国道新沂收费站宿新路收费点,同意叶庄收费站北移至宿迁与新沂交界处,实行双向收费,收入由宿迁、徐州两市分成,具体分成比例由省交通厅负责协调。
三、收费站移址调整后的收费时间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四、请你市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工作平稳过渡。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4〕5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