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4-00026 分          类: 政府文件 人才工作 决定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4-09-01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表彰在第28届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主   题   词: 集体 个人 人获
文          号: 苏政发〔2004〕69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表彰在第28届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时          效:

  

  苏政发〔2004〕69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在第28届奥运会上取得

  优异成绩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在举世瞩目的第28届奥运会上,江苏体育健儿奋力拼搏,勇攀高峰,共有4人获金牌,1人获银牌,1人获铜牌,12人获4至8名,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出色完成任务作出了贡献,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江苏人民争了光。为鼓励先进,积极备战2005年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省政府决定,对在第28届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有关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一、授予省羽毛球队、省乒乓球队、省女子举重队“江苏省先进集体”称号。

  二、授予张军、陈艳青、陈玘、孙志安、李顺柱、杨川宁、曹新民“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

  三、给王海滨、王正、过鹰、储石生、殷邗江、唐学华、马军、王国新等8位同志各记一等功一次。

  四、给沈巍巍、张鹏辉、陈锋、侯颖莉、胡妮、袁爱军、黄旭、黄俊霞、雷玉平、蔡赟、王国庆、许学宁、张润龙、张双喜、李义、金蝉、杨晓强、姚勇、刘佳岭、乔晓卫、茅祎勋等21位同志各记二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积极进取,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全面完成2005年第十届全运会承办工作各项任务,积极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实现“两个率先”而努力奋斗。

 

二○○四年九月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4〕6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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