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4-00026 | 分 类: | 政府文件 人才工作 决定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4-09-01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表彰在第28届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 主 题 词: | 集体 个人 人获 |
文 号: | 苏政发〔2004〕69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表彰在第28届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 ||
时 效: |
苏政发〔2004〕69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在第28届奥运会上取得
优异成绩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在举世瞩目的第28届奥运会上,江苏体育健儿奋力拼搏,勇攀高峰,共有4人获金牌,1人获银牌,1人获铜牌,12人获4至8名,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出色完成任务作出了贡献,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江苏人民争了光。为鼓励先进,积极备战2005年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省政府决定,对在第28届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有关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一、授予省羽毛球队、省乒乓球队、省女子举重队“江苏省先进集体”称号。
二、授予张军、陈艳青、陈玘、孙志安、李顺柱、杨川宁、曹新民“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
三、给王海滨、王正、过鹰、储石生、殷邗江、唐学华、马军、王国新等8位同志各记一等功一次。
四、给沈巍巍、张鹏辉、陈锋、侯颖莉、胡妮、袁爱军、黄旭、黄俊霞、雷玉平、蔡赟、王国庆、许学宁、张润龙、张双喜、李义、金蝉、杨晓强、姚勇、刘佳岭、乔晓卫、茅祎勋等21位同志各记二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积极进取,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全面完成2005年第十届全运会承办工作各项任务,积极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实现“两个率先”而努力奋斗。
二○○四年九月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4〕6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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