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4-00031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4-09-12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溧阳市天目湖镇平桥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调整
文          号: 苏政复〔2004〕82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调整溧阳市天目湖镇平桥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4〕82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溧阳市

  天目湖镇平桥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溧阳市天目湖镇行政区划的请示》(常政发〔2004〕14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溧阳市天目湖镇、平桥镇合并设立天目湖镇,镇政府驻东陵。行政区划调整后,天目湖镇行政区域面积204.5平方公里,人口5.62万,辖3个居委会、27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4〕8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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