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4-00192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财政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04-09-18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江苏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办发〔2004〕93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江苏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04〕93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息产业厅

  省财政厅江苏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

  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委、办、厅、局:

  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江苏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9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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