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099 分          类: 政府文件 旅游、服务业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11-15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句容市九龙山风景区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 主   题   词: 景区 管理 保护
文          号: 苏政复〔2005〕102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句容市九龙山风景区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102号

  

   省政府关于句容市九龙山风景区

  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句容市九龙山风景区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请示》(镇府发〔2005〕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句容市九龙山风景区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二、九龙山风景区以山水交融的山林景观为主要特色,具有自然保护、休闲观光旅游和科普教育等功能。你市要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好景区内的自然与人文景观,改善景区的生态环境。

  三、抓紧完成九龙山风景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指导下,认真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逐步完善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景观质量,不断改善游览条件。

  四、加强与九龙山风景区相邻的常州市溧阳等地的相互协调,统筹考虑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规划、利用和管理,推动风景名胜资源的联动开发和利用,促进旅游业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五、按照《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九龙山风景区管理机构,依法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统一管理。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10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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