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5-00102 | 分 类: |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5-11-17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扬中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主 题 词: | 三茅镇 |
文 号: | 苏政复〔2005〕105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扬中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05〕105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扬中市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扬中市兴隆镇和三茅镇合并设立三茅镇的请示》(镇府发〔2005〕10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扬中市三茅镇与兴隆镇合并设立新的三茅镇,镇政府驻三茅。行政区划调整后,新的三茅镇行政区域面积133.19平方公里,人口13.09万,辖15个居委会、36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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