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102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11-17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扬中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三茅镇
文          号: 苏政复〔2005〕105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扬中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105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扬中市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扬中市兴隆镇和三茅镇合并设立三茅镇的请示》(镇府发〔2005〕10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扬中市三茅镇与兴隆镇合并设立新的三茅镇,镇政府驻三茅。行政区划调整后,新的三茅镇行政区域面积133.19平方公里,人口13.09万,辖15个居委会、36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10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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