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095 分          类: 政府文件 公路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11-02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宿淮盐高速公路和沿海高速公路盐通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主   题   词: 高速公路 收费
文          号: 苏政复〔2005〕95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宿淮盐高速公路和沿海高速公路盐通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95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宿淮盐高速公路和沿海

  高速公路盐通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宿淮盐高速公路、沿海高速公路盐通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营〔2005〕22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宿淮盐高速公路和沿海高速公路盐通段实行封闭式收费,并纳入全省高速公路北网实施联网收费。

  二、同意宿淮盐高速公路设洋河、泗阳、李口、凌桥、淮安西、淮安南、马甸、车桥、建湖、秦南、盐城南等11个收费站;同意沿海高速公路盐通段设盐城东、盐城开发区、大丰、白驹、东台、南沈灶、富安、海安、如皋、丁堰、白蒲、刘桥等12个收费站。以上收费站点,从通车之日起实施收费。

  三、具体收费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另行通知。

 

二○○五年十一月二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9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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