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104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11-25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镇江市丹徒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人口
文          号: 苏政复〔2005〕104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镇江市丹徒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104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

  镇江市丹徒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丹徒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镇府发〔2005〕109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上党镇、上会镇合并设立新的上党镇,镇政府驻上党。行政区划调整后,新的上党镇行政区域面积124平方公里,人口5.25万,辖2个居委会、18个村委会。

  二、同意将宝堰镇、荣炳镇合并设立新的宝堰镇,镇政府驻宝堰。行政区划调整后,新的宝堰镇行政区域面积82.1平方公里,人口4.48万,辖1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

  三、同意将辛丰镇、黄墟镇合并设立新的辛丰镇,镇政府驻辛丰。行政区划调整后,新的辛丰镇行政区域面积86.3平方公里,人口5.22万,辖1个居委会、18个村委会。

  四、同意将高桥镇、江心镇合并设立新的高桥镇,镇政府驻高桥。行政区划调整后,新的高桥镇行政区域面积92.5平方公里,人口2.79万,辖1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10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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