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105 分          类: 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12-01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城市 规划 建设 发展
文          号: 苏政复〔2005〕108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108号

  

 省政府关于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的请示》(通政请〔2005〕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二、经建设部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核定,启东市城市规划建成区实际居住人口规模到2010年控制在21万人左右,到2020年控制在30万人左右;城市规划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到2010年控制在20.9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29.7平方公里以内。

  三、启东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至宁启高速公路,南至长江,西至红阳河,东至三条港河,面积221.28平方公里。

  四、启东市要依据城镇体系规划,逐步调整完善市域空间布局。加强对二、三产业和城乡居民居住点空间的合理整合,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统筹安排各类区域设施布局,做好与南通市区以及周边地区的衔接和协调工作,促进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

  五、启东市的城市发展方向主要向西、向南,重点发展西南工业区,适度发展东北工业区。

  六、合理安排城市建设和发展时序,有序确定城市分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建设重点,滚动编制和深化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引导城市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开发建设水平。

  七、按照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抓紧深化各项专业规划,制定城市近期建设用地和重点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依法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108号.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