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5-0011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水利、水务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5-12-20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三期工程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05〕119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同意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三期工程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05〕119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
三期工程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对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对外国籍船舶开放进行省级验收的请示》(苏府呈〔2005〕27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三期工程1个5万吨级泊位和2个3.5万吨级泊位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请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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