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124 分          类: 政府文件 公路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12-28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沿江公路鹿苑收费站等站点迁移的批复 主   题   词: 收费站 关于 收费
文          号: 苏政复〔2005〕122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沿江公路鹿苑收费站等站点迁移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122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沿江公路鹿苑

  收费站等站点迁移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沿江公路鹿苑收费站迁址的请示》(苏府呈〔2004〕309号)、《关于调整吴江市收费站点布局的请示》(苏府呈〔2005〕97号)和《关于昆山大通则同收费站点迁移的请示》(苏府呈〔2005〕21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沿江公路鹿苑收费站向西迁移,其中:鹿苑主线点迁移至338省道与江阴交界处;西塘点迁移至340省道与江阴交界处。迁移后的位置应与沿江高等级公路收费站相协调。

  二、同意将吴江境内318国道芦墟收费站迁移至与上海交界处。

  三、同意将昆山南北干线大通、则同收费站大通收费点迁移至与上海交界处。

  四、收费站迁移后的开征时间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五、你市要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管理正常进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12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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