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111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12-06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镇江市京口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05〕111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调整镇江市京口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111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镇江市京口区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京口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镇府发〔2005〕11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镇江市京口区象山乡与丹徒镇合并设立象山镇,镇政府驻镇江市学府路128号。行政区划调整后,象山镇行政区域面积43.5平方公里,人口3.14万,辖19个居委会、4个村委会。

  二、同意撤销镇江市京口区大港镇,以其原辖区域设立大港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管理26个居委会、6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11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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