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014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02-16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泰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调整
文          号: 苏政复〔2005〕12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调整泰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12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

  泰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姜堰市海陵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泰政发〔2005〕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姜堰市良种繁育场、棉花原种繁育场、水产养殖场及淤溪镇南舍村划归海陵区泰东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海陵区泰东镇行政区域面积33.36平方公里,人口2.9万,辖1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3个场圃;姜堰市淤溪镇行政区域面积76.84平方公里,人口4.59万,辖2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五年二月十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1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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