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015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02-16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高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05〕11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调整高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11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

  高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高淳县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宁政发〔2005〕2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定埠镇建制,将原定埠镇新墙村、胥河村、镇东村、韩桥村、花义村、镇南村划归桠溪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桠溪镇行政区域面积149.22平方公里,人口6.32万,辖2个居委会、24个村委会。

  二、同意将原定埠镇新闸村、银杏村、河南村、青桂村、枫园村划归东坝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东坝镇行政区域面积101.77平方公里,人口4.48万,辖2个居委会、19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五年二月十六日

 

文件下载: 苏政复〔2005〕1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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