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133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机关事务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05-02-28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运会接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   题   词: 十运会 接待 工作 服务 做好
文          号: 苏政办发〔2005〕10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做好十运会接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05〕10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十运会接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十运会)将于2005年10月9日至21日在我省举行。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环境优美、设施优良、服务优质、成绩优异”的总体目标,为切实做好十运会的行政接待工作,尤其是来宾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十运会圆满成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形成“举省一致办十运”的浓厚氛围。十运会是我国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重要演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承办的规模最大的重要活动。办好十运会,事关大局,事关江苏形象,是全省上下的共同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举省一致办十运”的要求,主动关心十运会,积极支持十运会,真情奉献十运会,齐心协力做好十运会筹备工作。要全省动员,全民发动,迅速形成迎接十运会的强大声势,凝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形成“人人都是东道主,我为十运作贡献”的浓烈氛围。

  二、严格控制十运会期间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为全力以赴做好十运会承办工作,缓解接待矛盾,十运会举办期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不得举办或承办各种会议和活动,不邀请和安排省外人员来我省参观考察,以减轻十运会期间的接待和住房压力。

  三、切实做好宾馆、饭店房源的统筹安排工作。南京市是十运会的主会场、主赛区,届时将有众多中外来宾汇聚南京,行政接待特别是住房保障的压力很大。为保障十运会来宾住宿,从2005年月10月6日至10月21日,南京市所有十运会指定接待宾馆、饭店,除少数外宾长包用房外,一律服从十运会筹委会的安排,确保十运会来宾的住房需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承担十运会单项比赛任务的其他各市和9个县(市、区),其行政接待和住房安排由当地政府统筹考虑确定。

  四、各指定接待的宾馆、饭店,要把接待十运会来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服从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全力以赴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十运会的接待房价,根据各宾馆、饭店近年来同时期平均房价合理确定,各接待单位要自觉服从。对不符合接待条件的客房和服务设施,各宾馆、饭店要按照十运会筹委会行政接待部的要求,抓紧进行维护改造,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要加强服务员培训工作,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来宾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05〕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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