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5-00012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公路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5-02-07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在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施电子支付的批复 | 主 题 词: | 高速公路 公司 江苏 |
文 号: | 苏政复〔2005〕9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同意在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施电子支付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05〕9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在全省高速公路
联网收费实施电子支付的批复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在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施电子支付的请示》(苏交控营〔2004〕12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社会需求,方便广大高速公路用户,提高高速公路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增加电子支付功能。
二、你公司所属江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制作、发行预付卡的主体。
三、预付卡包括储值卡(A卡)和记帐卡(B卡)两种。使用储值卡的用户暂时享有缴纳通行费2%的折扣优惠,将来视情再作调整。有关税收问题,要与税务部门搞好衔接协调。
四、预付卡仅限于在江苏省范围内发行,在江苏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使用。
五、试行期3个月。试行期满,由省交通厅组织对系统进行检测合格后,向社会全面推开。
六、希望你们进一步优化技术、管理和服务方案,制订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二○○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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