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021 分          类: 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03-25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规划 城市 建设 城区 发展
文          号: 苏政复〔2005〕16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16号

 

  省政府关于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苏府呈〔2004〕2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二、经建设部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核定,吴江市城市规划建成区实际居住人口规模到2010年控制在30万人左右,到2020年控制在38万人左右;城市规划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到2010年控制在37.38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45.6平方公里以内。

  三、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吴江市市域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四、吴江市要以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逐步调整完善市域空间布局。加强对二、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点布局的合理整合,有选择地发展重点中心镇,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统筹安排各类区域基础设施布局,做好与苏州市区以及周边地区的衔接和协调,促进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

  五、吴江市城市结构形态为双核结构,由松陵城区和盛泽城区组成,两城区之间通过高速公路、省道、运河等交通纽带联接。松陵城区重点向东向南发展,严格控制北部地区与苏州市区之间的绿化隔离带。盛泽城区以向西发展为主,近期适度向南发展。

  六、合理安排城市分期建设的目标、内容和重点。深化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指导城市开发建设的有序推进和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七、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抓紧深化各项专业规划,制定城市近期建设用地和重点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依法实行统一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1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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