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032 分          类: 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04-21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城市 规划 保护 完善 布局
文          号: 苏政复〔2005〕23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23号

 

  省政府关于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的请示》(镇政发〔2003〕2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

  二、经建设部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核定,你市城市规划建成区实际居住人口规模到2005年控制在80万人左右,到2020年控制在105万人左右;城市规划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到2005年控制在88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15.5平方公里以内。

  三、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约1082平方公里。

  四、你市要以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逐步调整完善市域空间布局。按照集聚发展、集约经营的原则,引导二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点空间合理整合,加强各类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管治与协调,统筹安排各类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布局,促进共建共享。

  五、城市近期重点沿江发展,扩充东西两翼,适度向南发展,完善主城框架。城市总体结构逐步优化为“一城两翼”,即主城、东翼和西翼。主城与两翼之间以生态绿地、防护绿地相隔,以快速路、主干道相连。旧城区要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优化产业结构和用地布局结构,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城市新区应注重开发时序,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布局。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城市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不断提高城市防灾能力。

  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开发利用长江岸线。优化临江产业空间布局,合理安排、统筹协调生活、旅游、港口、物流、制造业等岸线功能布局和沿江基础设施,保障长江岸线和沿江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八、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地方特色和历史风貌的保护工作。抓紧编制西津渡、伯先路、大龙王巷等历史街区的详细规划,保护历史街区传统风貌的完整性。依法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合理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措施。

  九、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和完善相应专业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依法实行统一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2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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