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037 分          类: 政府文件 人才工作 决定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04-27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授予常进等同志第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主   题   词: 青年 先进
文          号: 苏政发〔2005〕41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授予常进等同志第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时          效:

  

  苏政发〔2005〕41号

 

  省政府关于授予常进等同志

  第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在推进“两个率先”的实践中,全省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锐意进取,勤奋工作,在各条战线取得了优异成绩,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全省青年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省政府决定,授予常进等11位同志第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希望获得第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进步、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全省广大青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时代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团结奋进,为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附件:第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名单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5〕4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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