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046 分          类: 政府文件 人才工作 决定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06-10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表彰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支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主   题   词: 教育工作 先进 江苏省 教育
文          号: 苏政发〔2005〕57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表彰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支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时          效:

  

  苏政发〔2005〕57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

  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支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九五”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为加快教育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切实加强教育工作,省政府决定,授予南京市江宁区等13个县(市、区)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陈静等76位同志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授予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江苏省“支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教育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不断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名单

        2. 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3. 江苏省“支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五年六月十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5〕5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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