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045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06-07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调整
文          号: 苏政复〔2005〕37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37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

  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行政区划的请示》(连政发〔2005〕8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灌云县宁海乡划归连云港市新浦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新浦区行政区域面积259.54平方公里,人口32.45万,辖6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3个乡;灌云县行政区域面积1834.56平方公里,人口104.55万,辖8个镇、12个乡。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五年六月七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3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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