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060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07-22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泗洪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调整
文          号: 苏政复〔2005〕52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调整泗洪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52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泗洪县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泗洪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宿政发〔2005〕5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泗洪县大楼乡、重岗乡与青阳镇合并设立青阳镇,镇政府驻青阳;将五里江农场划入青阳镇行政区域。行政区划调整后,青阳镇行政区域面积283.48平方公里,人口21.05万,辖24个居委会、27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5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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