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5-00203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减灾救济 通知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 文 日 期: | 2005-08-29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意见的通知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办发〔2005〕96号 | ||
内 容 概 述: | 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意见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22〕9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苏政办发〔2005〕96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关于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5〕9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