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6-00004 分          类: 政府文件 卫计、妇女儿童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6-01-17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授予南京市玄武区等11个区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称号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发〔2006〕6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授予南京市玄武区等11个区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称号的通知
时          效:

  

  苏政发〔2006〕6号

  

   省政府关于授予南京市玄武区等11个区

  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称号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创建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活动,大力推进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经组织评审,现决定授予南京市玄武区、白下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无锡市北塘区、南长区、崇安区,徐州市云龙区,苏州市平江区,盐城市亭湖区,镇江市润州区等11个区“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称号。希望上述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社区卫生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为保护和增进居民健康、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6〕6号.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