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6-00004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卫计、妇女儿童 通知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6-01-17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授予南京市玄武区等11个区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称号的通知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发〔2006〕6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授予南京市玄武区等11个区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称号的通知 | ||
时 效: |
苏政发〔2006〕6号
省政府关于授予南京市玄武区等11个区
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称号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创建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活动,大力推进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经组织评审,现决定授予南京市玄武区、白下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无锡市北塘区、南长区、崇安区,徐州市云龙区,苏州市平江区,盐城市亭湖区,镇江市润州区等11个区“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称号。希望上述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社区卫生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为保护和增进居民健康、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6〕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