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6-00001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6-01-05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云港市连云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调整
文          号: 苏政复〔2006〕1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调整连云港市连云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6〕1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云港市

  连云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连云港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连政发〔2005〕21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连云区板桥镇与徐圩镇合并设立板桥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后,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237平方公里,人口1.6万,管理2个居委会、4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六年一月五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6〕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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