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6-00094 分          类: 政府文件 人才工作 决定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6-11-24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主   题   词: 妇女儿童 先进 发展 全省 表彰
文          号: 苏政发〔2006〕147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表彰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          效:

  苏政发〔2006〕147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妇女儿童工作

  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十五”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规划,妇女参与经济和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不断提升,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程中,全省涌现出一批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我省妇女儿童事业进一步发展,省政府决定,授予常熟市等13个县(市、区)“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张晓惠等40名同志“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 称号,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切实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步伐,为推进“两个率先”、建设和谐江苏而努力奋斗。

  附件:1. 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名单

        2. 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苏政发〔2006〕14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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