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6-00020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决定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6-03-15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命名双拥模范城(县、区)的决定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发〔2006〕32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命名双拥模范城(县、区)的决定 | ||
时 效: |
苏政发〔2006〕32号
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命名
双拥模范城(县、区)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我省各地和驻苏部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区)活动,进一步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有力促进了我省现代化建设和驻苏部队建设。省政府、省军区决定,命名南京市等40个城市为“双拥模范城”,丰县等16个县为“双拥模范县”,南京市白下区等35个区为“双拥模范区”。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两个率先”、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附件:双拥模范城(县、区)名单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6〕3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