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7-00201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其他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07-11-06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江苏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主   题   词: 工业 指标 新型工业化 包括 比重
文          号: 苏政办发〔2007〕138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江苏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07〕138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江苏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经贸委、省政府研究室、省统计局制定的《江苏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江苏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省经贸委 省政府研究室 省统计局  2007年10月)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苏政发〔2006〕155号),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现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

  一、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原则

  (一)体现新型工业化科学内涵。评价指标能够涵盖新型工业化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等基本内容。

  (二)体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向。评价指标能够反映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情况,引导各地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服务业。

  (三)体现节约、集约发展要求。评价指标能够适应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制造要求,反映规模经济、节约发展、清洁生产状况,特别是节能减排目标措施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

  (四)体现区域不同发展水平。评价指标在坚持统一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基础上,能够反映各市新型工业化不同阶段的发展水平,有利于全面调动各地的积极性。

  (五)体现可比性、可操作性和导向性。评价指标的选取以2005年为基准年,指标设计简便易懂,便于获得,易于测算,力求通过评价指标明确发展目标要求,把各地工作引导到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践上来。

  二、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构成

  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由7大类、28项指标构成。

  (一)经济发展指标。重点评价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包括3个二级指标。

  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反映一个地区国民富裕程度的综合指标,与工业化水平有直接的关系。其数值等于地区生产总值除以当地常住人口数量。

  2.城市化率。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3.制造业增加值占第一和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

  (二)技术进步指标。重点评价工业科技进步和企业技术创新对工业经济增长发挥的作用,包括5个二级指标。

  1.工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进步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计算公式: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进步率/工业产出增长率。其中,科技进步率=工业产出增长率-资本增长因素-劳动力增长因素=工业产出增长率-α×资金的年增长速度-β×劳动力的年增长速度。α为资金的产出弹性,β为劳动的产出弹性。

  2.研发投入。研究与发展(R&D)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是衡量科技投入规模的重要指标。包括2个指标:(1)全社会研究与发展经费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2)大中型工业企业研究与发展经费及与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

  3.研发机构。国家及省级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行业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的数量。其中,分别由科技、发展改革、经贸、教育部门授牌的研发机构,不重复计算。

  4.专利授权。包括3个指标:(1)全社会专利授权量。(2)发明专利授权量。(3)工矿企业专利申请授权量及占全社会专利授权量的比重。

  5.品牌商标。包括3个指标:(1)排头兵企业数。即在国内有一定规模、水平和影响力,在行业中处于龙头地位的行业排头兵企业的数量。(2)国家级品牌商标数。即中国世界名牌、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数量。(3)省级品牌商标数。即江苏名牌和江苏著名商标的数量。

  (三)产业结构指标。重点评价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所起的作用,包括5个二级指标:

  1.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及比重。一定时期内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在工业中的比重,其数值等于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除以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2.信息产业增加值及比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信息产业分五个部分: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信息相关服务。从指标数据采集的实际需要出发,本文的信息产业仅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和电信增值服务业三项。信息产业增加值相应地为上述三项增加值之和,比重为信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3.装备制造业产值及比重。装备制造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4.服务业增加值及比重。包括2个指标:(1)服务业增加值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2)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5.工业集中度。包括2个指标:(1)前百位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及占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2)省级以上工业开发区业务总收入及占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 

  (四)综合效益指标。重点评价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包括3个二级指标:

  1.工业增加值率。一定时期内工业增加值占同期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本年应交销项税)×100%。

  2.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综合衡量工业经济效益各个方面总体水平的特殊相对数,是各单项工业经济效益指标(共包括7项经济指标: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销售率)的综合计算。计算公式: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某项经济效益指标报告期数值×权重/该指标国家标准值)/总权重×100%。其中,7项指标的权重和标准值分别为:20%、10.7,16%、120,12%、60,15%、1.52,14%、3.71,10%、16500,13%、96。

  3.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利润总额和应交增值税之和。

  (五)资源利用指标。重点评价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状况,包括4个二级指标:

  1.能源集约利用。包括2个指标:(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及下降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能源消费量/工业增加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工业能源消费量增长指数/工业增加值增长指数-1)×100%。(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及下降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能源消费量/地区生产总值。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能源消费量增长指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指数-1)×100%。

  2.水资源集约利用。包括2个指标:(1)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计算公式:工业取水量/工业增加值。(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指工业用水中重复利用水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重复利用水量/(取水量+重复利用水量)×100%。

  3.土地集约利用。包括2个指标:(1)工业用地产出率,即工业增加值与工业用地的比值。(2)土地产出率,即当年地区生产总值与土地面积的比值。

  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比重。计算公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六)绿色制造指标。重点评价工业化进程中清洁生产、污染防治状况,包括5个二级指标:

  1.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通过强制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

  2.ISO14000/ISO18000/ISO8000认证企业数。通过ISO14000、ISO18000或ISO8000认证的企业数量。

  3.工业废水排放。包括2个指标:(1)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计算公式: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工业增加值。(2)工业废水COD排放削减率。计算公式:(上年工业COD排放总量-当年工业COD排放总量)/上年工业COD排放总量×100%。

  4.工业废气排放。包括2个指标:(1)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气排放量。计算公式: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增加值。(2)SO2排放削减率。计算公式:(上年工业SO2排放总量-当年工业SO2排放总量)/上年工业SO2排放总量×100%。

  5.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包括2个指标:(1)万元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计算公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计算公式: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七)人力资源利用指标。重点评价经济发展中人力资源发挥状况,包括3个二级指标: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大中型工业企业中从事科技的人员数量。

  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平均工资增长率计算公式:(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00%。

  3.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即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总从业人员的比重。

  三、新型工业化评价的基本方法

  以2005年全省平均水平为基准值(基数为1000),运用综合指数法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后加权平均,对全省和各市的新型工业化进程和现状分年度进行综合评价。

  计算公式:N=[∑(Xi×Wi)/∑(Xo×Wi)]×1000

  式中,N为新型工业化指数,Xi为第i项指标的报告期数值(经标准化处理),Xo为第i项指标2005年全省平均值(经标准化处理);Wi为第i项指标的权重。N数值越大,表示新型工业化水平越高。

  具体步骤如下:

  1.明确指标方向性。根据指标含义和性质,将指标分为正指标和逆指标(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逆指标)。正指标统计值越大,表示新型工业化水平越高,得分越高;逆指标统计值越小,表示新型工业化水平越高,得分越高。

  2.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各指标反映新型工业化的不同层面,重要程度、计量单位以及方向性不尽一致,在综合时不能直接相加。标准化就是采用相对化处理的方法,对上述指标进行同度量处理,以消除指标量纲的影响,使得指标能够进行同级综合。

  3.确定权重。采用德尔菲法(即专家赋权法),首先对大类指标分别赋予权重,其次对分项指标分别赋予权重。

  4.综合指数法进行评价。各指标标准值乘以相应权重,得出单项指标指数;单项指标数值相加得出大类指标的指数;大类指数之和与2005年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得出全省及13个省辖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水平指数。

  5.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报告。利用评价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对不同市的总体评价,可以进行排序;对具体指标,也可以进行比较分析,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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