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7-00012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7-03-09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常州市戚墅堰区部分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07〕11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撤销常州市戚墅堰区部分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7〕11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常州市戚墅堰区

  部分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戚墅堰区撤销潞城丁堰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常政发〔2007〕2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常州市戚墅堰区潞城镇,以其原辖区域设立潞城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管理5个村委会。

  二、同意撤销常州市戚墅堰区丁堰镇,以其原辖区域设立丁堰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管理1个居委会、4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七年三月九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11号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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