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7-0003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水利、水务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7-05-11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新建59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07〕30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同意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新建59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07〕30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
新建59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新建59号泊位对外开放的请示》(连政发〔2007〕3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新建59号泊位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请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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