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7-00040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7-06-11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镇江市丹徒区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07〕31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调整镇江市丹徒区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7〕31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镇江市丹徒区

  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丹徒区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镇府发〔2007〕4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的槐荫、金河、莱村3个村委会和辛丰镇的华村、庄泉、湖马3个村委会划归谷阳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谷阳镇行政区域面积96.55平方公里,人口4.77万人,辖6个居委会、16个村委会;上党镇行政区域面积112.63平方公里,人口4.81万人,辖2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辛丰镇行政区域面积76.2平方公里,人口4.75万人,辖1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3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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