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8-00011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其他 决定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8-01-22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二届文华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发〔2008〕15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表彰第十二届文华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 ||
时 效: |
苏政发〔2008〕15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二届文华奖
获奖单位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我省广大文艺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作了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作品,在参加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演出和第十二届国家文华奖评比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为鼓励先进,推动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省政府决定,给予获得第十二届文华大奖的苏州市滑稽剧团《青春跑道》剧组、无锡市歌舞团《红河谷》剧组各记集体一等功一次,给予获得第十二届文华剧目奖的苏州昆剧院《西施》剧组、南京市话剧团《沦陷》剧组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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