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8-00107 分          类: 政府文件 水利、水务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8-12-20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常州港录安洲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主   题   词: 码头
文          号: 苏政复〔2008〕63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常州港录安洲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8〕63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常州港录安洲港区

  一期工程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常州港口岸录安洲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对外开放的请示》(常政发〔2008〕17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州港录安洲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请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8〕6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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