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8-00110 | 分 类: | 政府文件 人才工作 决定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8-12-26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创业明星的决定 | 主 题 词: | 创业 就业 |
文 号: | 苏政发〔2008〕114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表彰全省创业明星的决定 | ||
时 效: |
苏政发〔2008〕114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创业明星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鼓励支持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战略放在突出位置,制定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过程中,全省涌现出许多创业先进典型,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主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积极影响、带动和帮助其他人就业再就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省政府决定,授予巨京舟等10位同志“江苏省十大杰出创业明星”称号(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授予高荣等40位同志“江苏省创业明星”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创业明星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全省广大劳动者要以先进为榜样,不等不靠、自强自立、艰苦奋斗,不断增强就业能力,努力实现创业就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力弘扬创业精神,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不断优化创业环境,使更多的劳动者乐于创业、敢于创业、成功创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江苏省十大杰出创业明星名单
2. 江苏省创业明星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P020120704446732386545.doc